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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患者答疑哪些肿瘤患者不建议做放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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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是一种肿瘤治疗的局部治疗手段,根据WHO数据统计,约有70%的肿瘤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均需要放射治疗的介入,而且40%的肿瘤患者可以通过放射治疗达到根治。

一般情况下,放射治疗对患者的全身整体状况要求并不严格,但是在兼顾放射治疗所取得的临床效果与正常组织并发症方面,目前临床上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放疗禁忌症。

组稿:翟红艳

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肿瘤学硕士

1.恶性疾病极度衰弱者

极度衰弱患者的正常组织的细胞生物学特点明显区别于普通患者的正常组织的细胞生物学特点,放射生物学的大部分理论不再适用于此类患者,临床上放射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出现的概率大大提高,且患者每日需独处于放射环境中15-30分钟,易出现诸多不可预料的意外。

2.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

低剂量的射线可对患者的造血系统造成较大的抑制,白细胞低下,血小板低下者易引发感染、出血等;

3.同一部位放疗后短期内复发的患者

对于同一部位放疗后短期内该部位再次复发者,所涉及到的正常组织器官超量照射会引发放射性相关疾病,如放射性食管炎、放射性肺炎,放射性心脏损伤等;

4.肺恶性肿瘤肿块巨大的患者

对于肺恶性肿瘤肿块巨大者,由于肿瘤中央乏氧细胞的存在,放疗敏感性低,且容易造成正常组织:肺脏、食管、心脏等器官超量,引发放射性食管炎、放射性肺炎、放射性心脏损伤等;

5.肿瘤侵犯空腔脏器基底较深的患者

肿瘤侵犯空腔脏器基底较深的肿瘤患者,由于肿瘤侵入基底较深,放疗后瘤体退缩与正常组织修复不平衡会引发出血甚至穿孔,风险较大。比如:食管气管瘘、食管胸腔瘘、肠穿孔、宫颈直肠瘘、宫颈膀胱瘘等等。

6.幽闭综合征、抑郁症、精神疾病患者

目前,对于幽闭综合征等以及其他不能遵医嘱配合静止状态的患者,靶区的精准无法保证,脱靶、漏靶、误伤正常组织可能性极大,放射治疗无法实施。

7.晚期肿瘤出现广泛转移的患者

对于晚期肿瘤且出现广泛转移的患者,由于这类型的肿瘤生物学特点对放疗敏感性差,因此放疗对于改善症状的效果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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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禁忌症也有相对的情况存在,临床患者个体化评估非常关键,禁忌症的患者经过对症处理也可以考虑姑息减症放疗,如:患者经对症处理营养状况改善;食管瘘患者旷置食管,建立营养通道;严重骨髓抑制患者造血功能恢复后;不能静止配合的患者给予麻醉处理等。

本文投稿医生:翟红艳

山西省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肿瘤学硕士。

山西省医师协会乳腺医师分会临汾专业委员;山西省医师协会胃肠外科医师临汾MDT专家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医师协会乳腺医师第三届委员;山西省医师协会大肠癌青年委员会委员;山西省抗癌协会神经内分泌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医师协会放疗医师分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山西省核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临汾市医学会肿瘤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临汾市医师协会肿瘤MDT医师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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